保修條款:
本產品在保修期內提供的服務方式為:一月送修服務
送修服務是指在保修期內,用戶將機器送至原購機地位或經本公司授權的維修店進行修理,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。
1.本產品自購買之日起計算保修時間,在正常使用范圍內使用本產品而發生故障,用戶可根據此保修政策,憑本保修卡及購機發票或購機收據至原單位享受保修服務。
2.本產品保修期為購買日起壹個月。
3.在保修期內,高壓包、化油器為保修配件。易損件如啟動繩輪、活塞、活塞環、氣缸、火花塞、燃油濾、機油濾、空濾器等不在保修范圍。
4.保修期內以下范圍不予保修:
a.未按產品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、維護、保養而造成的機器損壞的。
b.自行維修或不在本公司制定維修站進行維修,改造、分解而造成損壞的。
c.保修卡上未記載或涂改銷售日期、產品型號、產品序列號、發票號、用戶姓名、經銷商名稱的。
d.保修卡上記載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實物不相符的。
e.未按使用說明要求的燃油/機油比率而造成拉缸現象的。
f.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壞的。